电影审查

在中国,我们知道,电影几乎是受审查制度束缚最深的媒介或艺术形式,可能仅仅比它的同胞姐妹电视松一点吧。其他文艺形式,文学、戏剧,或者说书籍、报纸、杂志等其他媒体,所面临的审查都较电影来得宽松。很典型的例子是,有些政治历史问题,书报可以谈,但电影不能拍。某种程度的敏感题材小说随便写,一搬上银幕就麻烦了。或许造成这种松紧不一局面的原因除了电影产量较低,便于集中监控之外,主要是因为列宁那个论断,电影是最有威力的一种艺术形式/大众传媒(电视出现之后另当别论),文盲也可以看得懂,对统治者来说,危险程度比书报更高。
但在共产主义时代的东欧各国,例如波兰、捷克、匈牙利,针对电影的审查制度要比电视、广播、书籍、报纸自由得多。这些国家的统治者认为,电视、广播、书籍、报纸比起电影来更加危险、更具影响力,因为它们直接进入了家庭。70年代末,一个波兰官员偷偷将一份审查手册带到西方,西方人惊奇地发现,波兰当局执行着奇怪的双重标准,一些可能引起争议的影片,可以畅通无阻地在电影院里上映,但禁止在其他媒体谈论它。换句话说,在当时,通过报纸、杂志宣传影片的行为,其受监控程度可能比影片本身还要严厉。这也许解释了,为什么从50年代到70年代,波兰、捷克等东欧阵营的国家能拍出那么多尖锐、大胆的电影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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